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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教育局九项措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
来源于: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上传时间:2014-03-19 点击数:21202
      舞钢市教育局日前转发平顶山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认真从九个方面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一是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      二是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在校园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三是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校要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     四是从严管理女生宿舍。要求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     五是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六是密切保持家校联系。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家访、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七是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八是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学生案件。教育局要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犯学生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九是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该市教育局也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志愿者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咨询师协会将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活动等,并加强与公安、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全方位保护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